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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三天的时间,三天的约定…

    叶凌戈没有想到溟修当初跟她说的话,原来都是真的,她一直觉得鬼少年只是一个爱恶作剧的小鬼,却原来,他才是真正的魑魅魍魉。和他相比,同样身为鬼差的狗子颜昊简直就是纯情少年的杰出代表。

    叶凌戈感觉自己真的是瞎了。

    赤瞳的预兆,唐琪现在已然从一个有些坏坏的小鬼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恶灵,那么接下来接待她的便是拉入阿鼻地狱的惩罚。

    凌戈不知道地狱深处究竟是怎样的状况,只是她永远都无法忘怀,那天晚上她独身一人去701房间侦查之时,利用僵尸鬼牙所看到的可怕景象,至今她都无法求算出当时她心里的阴影面积,总之,十分的可怕。

    那样的地方,叶凌戈无论如何都不希望唐琪去,并不是她对她产生了同情,而是她总觉得,若是唐琪被溟修拉入了地狱,那将是她人生的第二大遗憾,就好像前世她接手的第一个案件,暮子凉杀人案,会令她愧疚一辈子。

    因为这场意外又不意外的火灾还未查清,在无法断定唐琪究竟是意外烧死还是有人故意纵火将她烧死的情况下,叶凌戈不能就这样任凭溟修将唐琪带走。

    纵使她只是一缕鬼魂,但是死人也是有尊严的,他们除了没有生命体征之外,其他的地方在叶凌戈的眼中和活着的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一天就好像是经历了一场生死,叶凌戈有气无力的推开公寓的大门,放好东西,换好拖鞋,整个人像是一具即将散架的行尸走肉一般,彻底的瘫软在柔软的沙发之中。

    “啪嗒——”

    一声玻璃与木头相撞的清脆声,叶凌戈有些不情愿的睁开一只眼,支撑着脑袋顺着声源传来的方向看去。

    有时候,叶凌戈真的很羡慕简思,甚至是十分的嫉妒,因为这个男人总是能够这样理直气壮的游手好闲,每天都可以享受无尽的自由时光,睡觉睡到自然醒,不用忍受上司的白眼,因为他本身就是上司,也不用担忧没有经济来源,因为这个男人比大部分的人都有钱,甚至连他的主要职业写小说都可以无比的随意,因为无论他写什么,都会有一大堆贪慕他绝世容颜的花痴少女,前赴后继的赶来诵读。

    妖孽的人设,令人艳羡的人生,叶凌戈忍不住朝着他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

    她很不想承认,她在嫉妒他。

    “ChateauRayas酒庄的碧娜酒,酒精度数极低,适合女人喝,美容养颜,而且对睡眠很好。”

    不理会对方抛来的巨大白眼,简思唇角含了一抹温润笑意,用一种优雅到极致的姿态为自己和叶凌戈均倒上了一杯红酒,并亲自将红酒放在了叶凌戈的面前,

    “品尝一下,口感好不错,而且,以后不要经常翻白眼,容易长皱纹。”

    简思笑得有些得意,看着叶凌戈一脸不爽的模样,他心情很好的在一旁的沙发上坐定,优雅的翘起二郎腿,摇动着手中的红酒杯,像极了陈旧年代的资本家少爷,油头粉面,驰骋情场,却又神情俊朗,令人望之忘俗。

    妖物,妖孽般的人物。

    这样的词用来形容简思这样的男人,竟没有半分违和的感觉,却难得的恰当。

    “满上…”

    叶凌戈自沙发上坐起,眼皮抬都不抬的开口。

    简思:“…”

    有一刹那的愣神,他微微勾唇,一抹无可奈何,却又夹杂着不易察觉的宠溺,伸手端起醒酒器,按照身边女人的吩咐,为她满上了红酒。

    这是简思第一次遇到要求满上红酒的人,不过对方是叶凌戈,他倒觉得这种情况很正常。因为这个女人和正常人相比很不正常,她若是做出不正常的举动,倒是十分正常。

    “干杯!”

    简思刚刚放下醒酒器,丧着一张脸,傲娇的像是爱丽丝里那个红桃皇后一般的叶凌戈,自顾自的举起自己面前的红酒,准备仰头一饮而尽。

    “借酒浇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