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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

    我的生日如何暂且按下不表,当晚我爹一个人承包了整个哥谭的巡逻任务。

    谢谢爸爸,感谢您的付出。

    我个人的衣着品味是一身黑,这样方便耐脏,而我本人是不怎么穿裙子。

    废话,剑修穿裙子多不方便打打杀杀啊,提剑砍人的时候还要担心走光问题未免也太麻烦了吧。

    于是大家合起来给我送了一整套出行装扮,红衬衫小领结黑色背带裙,芭芭拉特意给我配了一件焦糖色的风衣,史蒂芬妮送了一双棕色的羊皮靴。

    发饰是阿福送的,一个中间镶了宝石的巨大蝴蝶结,可以扎在我的马尾辫上,非常阿福式的审美。

    我爹准备了一条项链,珍珠项链,但是是相对更适合年轻人的款式。

    他把首饰盒交到我手里,“我给卡珊、芭芭拉和史蒂芬妮都送过这条项链,明年再送你别的礼物。”

    他看着我打开首饰盒,把项链捞出来戴上,伸手帮我调整了一下长短,“你不是明天要去中城玩吗,可以穿这套衣服过去,很好看。”

    啊,甜心猪猪爹的嘴真甜。

    但是你是怎么知道我明天要去中城玩的?

    第二天,我穿着这身富家大小姐时装坐上了前往中城的班车。

    按理说以沃利这个世界上最快之人的速度,他过来接我不要半秒,只等我一个电话。

    我们约定等我抵达中心城时再给他打电话,他和家人这段时间都在中心城,正好我能在他家吃一餐午饭。

    寒假前迪克被一个小孩偷走了钱包,提姆连夜给我们几个发了消息狂笑,因为中美时差关系,我看到消息的时候,他本人正蹲在布鲁德海文迪克家的天台顶上,给迪克送带老人防盗链的钱包。

    我觉得今天之后,我大概会有一个迪克同款。

    因为我的钱包也被偷了。现金、身份证、银行卡,通通都在钱包里。

    唯一值得安慰的一点是至少我的手机还拿在手上。

    我竟沦落到和迪克一个处境,别问我为什么堂堂剑修能被人偷走钱包,问就是为什么堂堂夜翼能被小孩偷走钱包。

    呜呜。

    我拿出手机,打算给沃利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拨不出去。

    我低头一看,屋漏偏逢连夜雨,手机弹出催缴话费的短信。

    怎么会这样,不是上个月才交了话费的吗?

    为什么这个月还要交!

    上帝以为堵死了我的门窗,我必须原路返回韦恩庄园接受兄弟们的嘲笑。

    但是,我也不是不能从烟囱里爬出去。

    我从手机壳与手机之间抽出一张崭新的银行卡。

    这是我爹出门前给我的零花钱。

    有钱真好。

    嘻嘻。

    美利坚支付以现金和信用卡支付为主。摊位上有便携刷卡器,可以使用刷卡支付。

    纯磁条卡第一次刷卡必须要认证,我要先去一趟中城银行。

    以论坛大佬的分析,美利坚各城市内,银行被劫率最高的两座城市一是哥谭,二是中城。

    前者不必细说,后者要归咎于中城第一天团无赖帮。

    这群手握高科技,脚踩超能力的罪犯以十倍百倍的努力进行犯罪活动,冒着百分百牢狱之灾的风险去获取约等于他们三分之一实验费用的微薄资金,以一己之力拉动中城银行被劫率。

    正所谓没有没钱的银行,只有不死心的无赖帮。

    这一天,去银行取钱的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

    尤其是队伍正好排到我时,我一扭头就看见隔壁女士的化妆镜里钻出来一只手,在哥谭银行碰见红头罩时那种难以言喻的心情,又一次涌上了我的心头。

    放过银行吧,你们直接来给我爹打工不香吗?

    迪克给我介绍过无赖帮,他和无赖帮对上的次数少,但是架不住他最好的朋友沃利是第三代闪电侠。

    一个诡异的事实是,无赖帮对待二代闪电侠巴里的态度间于粉黑之间,但对三代闪电侠沃利倒是友善。

    无赖帮的几位核心人物,头号大哥寒冷队长,人如其名,棉袄制服毛毛边,穿着就是一副很怕冷的样子,大概可以算半个科研型人才。

    无赖帮不伤女人小孩,不吸.**,不到万不得已不杀人不杀超英,专注于抢银行和搞闪电侠的规矩就是这位爱斯基摩人coser定下的。不是我歧视我二哥,杰森锯人头的时候看起来都比他更像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