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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晚被推着进入房间,屋中正在更换衣服的女子,似被吓了一跳,错愕的看着她。

    “阿翘,你……”她的声音戛然而止,“你去哪里了?让我一阵好找。”

    唐晚打量着面前的秀女,长相清丽可人。

    女子见她呆愣愣的,关切又担忧的问道:“你怎么了?”

    “没事。”

    女子走到门口,将门一关,脸上的关切变得了急迫的追问,“你怎么又回来了?你真的放弃赵七郎了?他可是还在外面等你。”

    唐晚眨巴着眼,看来这位赫连三娘很有故事。在这个节骨眼上逃走,且还有人接应,他们就不怕事情败露后,连累家族。

    “前头我真当你想好了,帮你上上下下的张罗,好让你与赵七郎双宿双栖。”女子幽怨的看着她。

    “你现在却又……”女子又气又急,见唐晚还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越发生气,“赫连翘,你是不是故意的,故意在耍我?!”

    对面这人是不是真心帮忙暂且不提,单说这位赫连翘姑娘的脑子肯定不怎么灵光。不然为什么看不出来这女子的用心险恶。

    在这个节骨眼上与情郎逃走,这是嫌弃一大家子的命太长了。

    不想被狗皇帝选中,大可将自己的容颜得难看一些,或者弄病等等都可以行,非得走一条绝路。

    除非,她知道狗皇帝无论无任何都会选择她。其次,眼前这女子肯定与她说了什么,保证不会牵连到她家族的法子。

    这个法子是什么,唐晚瞬间便想到了,眸色沉了沉。

    一人换一人,换的人必须是死人。

    这就等同于,她们这个计划必须为此杀一人。

    在这些高门贵女眼中,奴婢、下等人都是贱命一条,死不足惜。

    这样的看法,你说她错吗?

    以千年后的三观与眼光来看,自然是大错特错。但是在千年前的封建王朝,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唐晚不知道天启国是否有保护奴婢的律法,但纵观汉代以后,华国各朝代是有明文规定。

    《故唐律疏议卷》第二十二斗讼,有明确记载:“诸奴婢有罪,其主不请官而杀者,杖一百。无罪而杀者,徒一年。其亲外祖父父母杀者,与主同。”

    即使有这样的保护法律,高门大户打杀奴仆比比皆是,只要钱给到位,民不究官不举,谁会在意一个奴婢的死活。

    别说古代的富贵人家不当人子,就现代有些狗大户,直接扬言,家里有得是钱,打死你,赔得起。她家狗的命都比你孩子的命金贵等等。

    这样的事情,可不是个别。

    以小窥大,可见一斑。

    当然,她们是否用那个法子,需得验证。

    “那个……你找的人……”唐晚试探性的问道。

    “嘘。”欧阳静云一把捂住她的嘴,小声说道:“你还知道那个人。你可知道我为了找一个与你身形相似的人有多难。”

    欧阳静云瞪着她,一脸不愉,“那个人已经按照计划,将她弄进湖里。现在你却……唉,你真是白白浪费了一次大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