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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泳馆里欢乐地玩了一下午,回去后王婶子做了冰粉和生腌,夏天先吃碗冰粉解渴,还有提前腌制好的膏蟹和酸辣大虾,滑滑嫩嫩,肉质鲜甜,搭配一碗放温的白粥,很是爽口。

    吃饱喝足,全家又在客厅开家庭会议。

    林清雅先按名片上的电话打了过去,沟通相关事宜。

    导演要拍摄的是部现实题材农村电影,思愿饰演十三岁的女主小秋,年龄最小的下乡知青,在西北的荒漠上度过她绚烂、艰苦又短暂的一生,剧本很有教育意义和现实深度。

    林清雅和导演沟通过剧本内容后,才同意带着思愿过去。

    正巧导演谢从安的父母也是军区大院,不过是空军大院,就近在军区大院附近的茶馆约见。

    林清雅当天吩咐助理,把工作推迟,先送思愿过去。

    导演提前见过了思愿,当场拍板让她演女主,还没开始培训,直接拿着聘用合同过来,找林清雅签。

    这是首都国营制片厂的谢从安导演,林清雅通过沟通了解到,国营制片厂的演艺环境,相比港圈更和谐,更专注创作,没那么多花边新闻。

    这时国内的娱乐圈还不叫娱乐圈,叫文艺圈,工资也跟文艺界书画小说一样,叫稿费,不是片酬,这时国营制片厂还没有经纪人的说法,经纪人是从岛国的经纪签约模式学习过来的。

    制片厂是国营制度,且演职人员不论主演还是配角,都是一律拿固定工资,薪水就跟普通职工差不多,签了制片厂,成为单位的演员,只能接单位的活,不能接私活。

    这些演职人员,专心研究文艺造诣,也不追名逐利,拍戏就是正常上班,没有明星的架子。

    不过思愿签的不是制片厂单位,是签的这部戏。

    林清雅还带着公司法务,看过了演员聘用协议书,没问题后才作为监护人签了这份合同。

    导演还考虑到思愿的学业,先对她进行西北方言培训,十二月底开机,暂定的拍摄日期,从十二月到三月初,寒假这段时日。

    林清雅这边和导演沟通好后,又开始给思愿物色艺人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