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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柳河宛如一条碧绿的绸带,横贯京城东西,河畔绿柳依依,所以名为绿柳河。

    这绿柳河最有名的却不是两岸的柳树,而是河畔的四大戏班子——“百鸟院”、“上仙居”、“听雨轩”、“楼兰阁”。

    每年浓春时节,这四大戏班子便要在绿柳河的花船上赛唱,四个当家花旦轮番上场,争奇斗艳,争夺“京城第一旦”的称号,引得百姓们争抢围观,轰然叫好。

    这天傍晚,绿柳河畔一片熙熙攘攘,不为别的,只为今晚便是花船赛唱的大日子了。

    “卖糖人儿啰~好吃的糖人儿~”

    “新鲜的藕粉,热腾腾的藕粉!”

    “打络子啰!同心结、鸳鸯结、龙凤结……要什么有什么!这位姑娘公子,打个同心结吧?”

    一片热热闹闹的叫卖声中,一对小夫妻走了过来。

    这对小夫妻的穿着很普通,但却十分引人注目,不为别的,男的英挺俊美,女的柔弱秀丽,两人并肩而来,赏心悦目至极,着实是一对璧人。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位穿绣裙的小娘子垂着眸子,脸上也没有笑容,似乎心情非常低落。

    穿着这身该死的绣裙,林若轩简直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所有人都用古怪的目光看着自己,连步伐都僵硬起来。

    比起林若轩的不自在,季如雪却心情极好,他垂眸看着身边的人,先生穿着自己精心挑选的藕色绣裙,原本浅淡的唇色也涂得格外娇艳,只是神色又是恼怒,又是羞窘,连耳垂都泛着淡淡的粉,好像都不敢看自己了。

    迎面而来的行人纷纷对自己和先生注目,这些目光和往日那些目光大不相同,充满了艳羡、赞叹、嫉妒……只不过换了一身衣裳而已,这些人就清清楚楚地知道,先生是自己的妻子。

    这让季如雪极为愉悦。

    先生是男儿身,男人便会娶妻生子,可是先生都被自己那样了,自然不再是男人,更不会娶妻生子,只能做自己的妻,做自己的妾……先生最初非常抗拒,还很羞恼,可是到了如今,似乎也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接受了这个身份。

    他既是自己的先生,也是自己的妻,自己的妾。

    以前自己仰慕先生,敬爱先生,哪怕有些极其不堪的想象,也断然不敢说出来,更不敢做出来,最多只能让先生叫自己一声“夫君”,可是既然先生不喜欢自己,那么自己就要把这些想象都付诸行动,从纹身,到纱衣,再到女子绣裙,以后还会在龙椅上……对先生那样。

    还要在龙椅旁边拉一道珠帘,让萧图南跪在珠帘那边,听着先生的叫声。

    可是,龙椅和珠帘的事情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先生就病了,先生还告诉自己,他喜欢自己。

    想到这里,季如雪抿了抿唇,心里复杂极了。

    内心深处,他实在非常愿意相信林若轩的话——“我喜欢你”,这简直太动听,也太诱人了,他听到的那一瞬间,心跳直接漏跳了一拍。

    我喜欢你。

    这是他最想要,最渴望的东西,远远超过皇位,远远超过大渊天下,远远超过日日夜夜折磨林若轩的冲动,可是哪怕再想要,再渴望,他也根本不敢相信,因为那是不可能的。

    他曾经自信满满地摔过一跤,那实在太疼了,而且可悲,而且可笑。

    跟萧图南比起来,自己算个什么东西?一件随时可以舍弃的赝品而已。

    到了如今,双方已经撕破了脸,他也不敢奢望什么“喜欢”了,只求先生有一点点在乎自己,有一点点心疼自己,最好不要老是想着从自己身边逃走,那就足够了。

    今天这次出来,便是想试一试先生。

    想到这里,季如雪柔声道:“先生累了吧?先在这里坐坐,我去前面给先生买碗莲子羹。”

    “好啊,我正好有些饿了。”林若轩精神一振,赶紧点头。

    他答应穿这条羞耻的女子绣裙和季如雪一起出宫看戏,最重要的原因便是想趁机逃走,毕竟“逃走”比起“自尽”,对季如雪的伤害要小很多。

    “嗯,那我去买了,先生等着我。”季如雪微微一笑,捏了捏他的手,离开了。

    林若轩目送着季如雪远去,而后不动声色地四下扫视一遍,心中还是有些紧张。

    季如雪多疑善妒,一定派了暗卫盯着自己,可是身后河畔便有好几艘戏班子的花船,只要自己上了花船,涂了脸换上戏服,再混在戏子里面下船,那些在岸上盯着的暗卫们,未必会发现。

    打定了主意,林若轩便站起身来,先在一堆卖胭脂打络子的小摊前逛了一会儿,买了几件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牛角梳啊,同心结啊,然后假装好奇的样子,走上了一艘花船。

    这是一艘很大的三层楼船,属于京城最大的戏班子“百鸟园”,现在二楼正唱着戏,不少客人在听戏。

    林若轩摸到二楼更衣间的门外,正要偷偷进去,却忽然被人拦住了。

    “哟,这是哪家的小娘子?”

    林若轩扭头一看,来者是个衣着华丽的公子哥,约莫二十七八岁,看起来还算英俊,只是眼睛下面一片青黑,显然纵欲过度,身体亏得厉害。

    那公子哥长年混迹风月场所,眼睛极为毒辣,目光略微扫过林若轩那不明显的喉结,便忍不住笑道:“我道是哪家的小娘子,原来是个兔儿爷。”

    林若轩低声道:“让开。”

    公子哥一把捏住他的下巴:“长得倒是好看……多少银子一次?”

    林若轩好不容易有个逃跑的机会,实在不想和这些闲杂人等纠缠,只沉声道:“让开!”

    “怎么,不卖?”那公子哥上上下下打量了林若轩一番,而后扯了扯嘴角,“看你这副眉眼含春的样子,已经被男人用过很多次了吧?装什么清高呢?还是想抬价?”

    林若轩脾气甚好,此时也忍不住恼了,他扫了一眼公子哥的脖颈,冷冷道:“公子脖颈上这些杨梅疮,已经是梅毒三期了,只怕命不久矣,得了这种花柳病,还有心思寻花问柳?”

    那公子哥听不懂“梅毒三期”,但听得懂“花柳病”和“命不久矣”,他愣了愣,随即恼羞成怒,伸手便往林若轩的肩膀抓来:“你这兔儿爷如此不知趣,看我今天不干死……”

    他的手还没落到林若轩肩膀上,手腕已经被牢牢捏住了。

    薛锦紧紧握着那公子哥的手腕,沉声道:“你做什么?”

    薛锦怎么在这里?

    林若轩微微一呆,随即明白过来,季如雪生怕自己跑了,居然让这位锦衣卫指挥使亲自跟着自己,估计薛锦见自己许久不下船,便上来找人,正好撞见这一幕。

    “放开我!”那公子哥疼得脸都青了,还强撑着耍狠,“你也不打听打听,我爹可是吏部左侍郎赵之远,你算什么东西?竟然动本公子?”

    薛锦懒得跟他多说,袖子一扬,亮了亮锦衣卫腰牌。

    那赵公子毕竟是个官宦子弟,多少还是识货,他只看了那腰牌一眼,眼睛登时直了,连舌头都开始打结:“锦,锦衣卫指挥使?你……您,您难道是薛大人?”

    薛锦不耐烦道:“既然知道我是谁,还不快滚!”

    赵公子惶然地看了看林若轩,又看了看薛锦,似乎明白了什么,赶紧大拍马屁:“哦哦,原来这位公子是薛大人的人!难怪呢,一个英武潇洒,一个秀美俊俏,一看就很般配,真是天生一对!”

    薛锦呆滞地眨了眨眼睛,林若轩简直哭笑不得,而后听到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什么天生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