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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鹦鹉,你最见多识广,你来说一说!”斑鸠说到。

    鹦鹉慌乱摆手,“我不行我不行,我不知道……”

    “让你说你就说!”斑鸠吼了他一声。

    鹦鹉被吓了一条,摄于斑鸠的银威,嗫喏地嘟哝着:“往北走的话,怕是要碰见肖肖尼人……”

    他的声音已经足够小了,没奈何屋子里太安静,所有人都听见了他的声音。

    “肖肖尼人也没什么!”盐巴说到:“他们打不过我们!”

    天知道盐巴从哪里获得的勇气,面对白人军队的时候不发一言,听说要和肖肖尼人打仗,却又开始信心百倍起来。

    “可是我们怎么过去?”青蛙接着这个话题,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我们现在总共只有十六匹马,要翻过这么多山,还要跨过大峡谷,怎么走得过去?”

    “走大平原!”四脚蛇说到:“我们不可能带着这么多家当翻山的!”

    斑鸠部落定居在这里也快有大半年的时间了,鸡零狗碎的家当置办了不少。按照印第安人迁徙的习惯,那是恨不得将屋顶的树皮都给带走的。

    想要迁徙,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走大平原的话,会遇到阿帕奇人的!”灰狗摇了摇头,觉得走大平原的方案也极其不妥。

    现在,阿帕奇人已经成了‘恶棍’的代名词。

    他们成群结队的在大平原上游荡,抢劫所有能抢劫的队伍!他们穷疯了,又冷又饿,已经杀红了眼。

    斑鸠部落想要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经过,简直就和小孩子要穿过狼群一样危险。

    大树上尉的部落算是强悍的,可是,在接二连三的撕咬之下,也支撑不住,被杀了个精光。这才行险来到斑鸠部落,想要回一口血。

    ——大树上尉恐怕也没有想到,斑鸠部落这个被赶到深山里的流浪部落,竟然会这么危险!

    “那怎么办?”鹦鹉急着问到。

    他是最开始提议要向北迁徙的,可是别人提出了一堆问题,他也解决不了。

    ……

    “向南怎么样?”灰狗提议到。

    如果向南的话,越过格兰德河,就会进入墨西哥境内。

    说起来,墨西哥还算是印第安人的郡望所在!

    阿兹特克帝国早在三百多年前就曾建国于此。

    就在几十年前,这里还属于西班牙总督的管理范围。后来墨西哥独立了,建立了一个由印第安人和白人共同治理的国家。

    理论上,墨西哥应该保护印第安人才对——

    “不行不行!”巨硬和比索急忙摆手。“我宁愿死在白人的手里,也不去墨西哥!”

    众人的脸上一黯,都说不出话来。

    墨西哥人对印第安人的屠杀,比美国人还要厉害。

    虽然同是印第安人,但是,人家自认是有白人血统的高贵拉丁人,和大家这些土包子是不同的。

    如果说白人会剥掉印第安人的头皮,那么拉丁人会一边剥皮,一边洒盐。

    而且,此时的墨西哥,是公认的人间炼狱!

    莫说印第安人,就是白人在这里也是提心吊胆。

    基本上每年都会发生几十次政变,议会的议员个个都是神枪手,每一份纸做的议案背后,都至少埋伏着几千颗铅弹!

    总统圣安娜打外战不行,但是内战是一把好手,血腥而恐怖,狰狞而毫无底线。

    墨西哥城的街道上,总是躺着被野狗撕咬得千疮百孔的尸体。

    用屁股想也知道,斑鸠部落要是迁徙去了墨西哥,这样一个毫无根基的外来户,恐怕很快就会死无全尸。

    即便,他们的酋长自称是胡亚雷斯的表弟也不行!

    在墨西哥,有钱有枪你就是他表弟,没钱没枪,你就是表子!

    ……

    向东是大海!

    向西是德克萨斯!

    众人议论了大半响,最后竟然达成了一个一致意见。

    向北!

    毕竟,比起凶神恶煞的墨西哥人和杀人不眨眼的白人军队,北面的肖肖尼人还是好欺负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