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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暴雨毫无预兆的落了下来。

    天亮之后,王耀祖已经彻底摆脱了那个白人的追逐。

    那个被抠掉双眼的白人,成功地拖住了另外一个白人的脚步,让他不至于追出太远。

    这是无意识中的一着妙棋。虽然王耀祖也的确杀不了他。

    战斗中,给对方造成一个残废的伤员,远比给对方一具硬邦邦的尸体有用。

    王耀祖又冷又饿。

    衣服湿透了。

    他朝着前方一直走,一直走,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

    中午的时候他在荒原上发现了一个兔子窝,掘开之后发现里面有几只还来不及跑开的小兔子。他忍着血腥和对病菌的恐惧,垫了一下肚子。

    他不是不想生火,而是他搓断了一根木棍,也没有生起火来。

    到了傍晚,他终于看见了前方有一座布满了苔藓的巨大石头,大概有十来米那么高。

    石头的下方竖立着一个路标,上面写着‘绿石村’几个字。

    绿石村,大概就是因为这一块绿色的石头而得名的吧?

    虽然他的英语并不好,而且19世纪的英语和21世纪的英语完全是两码事。但是这几个字他还是认识的。书面英语无疑比口头英语要简单多了!

    终于发现了人烟的迹象,这让他的精神一振。

    他有自知之明,身为印第安人,在这种白人的聚居地,肯定会遇到一些麻烦。

    但是他也同样也有一些自矜:凭着自己超越这个时代两百年的知识,不说混得风生水起,混一顿饱饭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吧?

    此时应该还是19世纪的中期,具体是哪一年他还不知道。

    对于美国历史,他了解得不够多,所以也不太可能去抱格兰特或者林肯的大腿。但他至少不会考虑去抱西班牙或者南部联盟的大腿。

    在大的方向上,不至于犯错。

    这就足够他做很多事情了。

    至少,白人里也是有好人的,对吧?

    应该对吧?

    人之初,性本善,对吧?

    ……

    绕过那一块绿色巨石,王耀祖骤然停住了脚步。

    他的身体颤栗着,无力地靠在湿漉漉的青苔巨石上,坐在了泥泞中。

    绿石的另外一边,是一个巨大的山坡。

    山坡下是一片空旷的低地,低地上散落着几座白色的小木屋,青色的河流如同缎带一样漂浮在绿色的原野上。

    美丽极了。

    可是,在离那几座白色的小木屋不远处,一座巨大的白色骨山堆放在那里。

    雨后的太阳照耀在骨山上,骨山发出粼粼的白光。

    骨山上堆满了白骨。

    那种巨大的,是野牛的尸骸。

    那种细小的,是人的尸骸。

    整座骨山,目测大约有十多米高,一个农夫模样的黑人正拿着粪叉整理骨山,将他身后的一堆新鲜的骨头给叉上去,重新堆放整齐。

    这得是多少具尸骸?

    王耀祖完全想象不到。

    他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阳光冷冰冰地照在他身上,他试了好几次想要站起来,可是站到一半,又无力地重新跌坐了下去。

    任何一个人,在看到这样一座,用同族尸骸筑成的‘京观’面前,都无法不动容。

    若说是两国征战,倒也算师出有名。

    可是,白人们又是为了什么?

    大半部族还处于石器时代的印第安人对他们几乎构不成威胁。

    这一切,只是因为白人们来到了这里。他们像是打扫屋子里的蟑螂一样,要将所有的印第安人,斩尽杀绝!

    绿石的底部,歪歪扭扭的刻着几行字。

    “上帝期许我们去传播救赎之道,这就是我们的昭昭天命!”

    昭昭天命?

    谁的昭昭天命是以杀掉整片大陆的所有人为代价的?

    二百年前这片大陆上还没有白人,印第安人总人数即便是以最保守的估计也在三千万以上。

    可是现在呢?

    即使以最激进的方式来统计,总数都不会超过一百万!

    并且每天都还在急剧下降。

    从佐治亚到俄克拉荷马的血泪之路,每一寸的迁徙路上,都有印第安人在饥饿和皮鞭中倒下!

    从俄勒冈到墨西哥,每一天都有印第安人被驱逐出他们的家园!

    阿兹特克的特诺奇蒂特兰城被永远的摧毁了,深埋在墨西哥城的地底下!

    44岁的特库姆塞酋长,他的皮被剥下来制成了磨刀带,至今还挂在哈里森总统的书房里!

    这就是他们的昭昭天命吗?

    这就是他们的上帝所期许他们去做的事情吗?

    这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民主’和‘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