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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里斯托弗一下子从硬板床上跳了起来。

    克里斯托弗是一位参加过1812年第二次独立战争的老兵,在将近四十年的军旅生涯中,他几乎每一年都在参加战斗。

    对于突如其来爆发的战争,他已经习惯了。

    自18世纪美国独立以来,几乎每一年这个国家都会发生战争。

    如果换成了别的国家,也许早已经被打得千疮百孔了。

    但是美利坚不同,它通过一场又一场的战争和屠杀,扩大了自己的领土,享受了充分的战争红利。

    一如当年蒙古帝国的崛起一样,敌人的毁灭,意味着自己的兴起。

    蒙古人动辄屠城,而在美洲大陆上,屠城这种事情早已经被西班牙和英国、法国、荷兰等等给做过好几轮了,轮不到美利坚来做。

    美国人能做的,只能是彻底的、极致的灭绝。

    不但将印第安人从物理意义上灭绝,还需要将整个印第安文明存在的印记,从文字到民谣,从神话到化石,统统抹去,无一保留。

    不幸的是,他们成功了!

    更不幸的是,屠戮成性的蒙古人迅速沦入了农牧文明的兴衰循环,但是美洲大陆上这群白人,赶上了第二次工业革命……成功地摇身一变,成为了人类文明的‘灯塔’!

    苍天若真有眼,必是在此时打盹!

    年年不绝的战争,为这个国家培养了大批经验丰富的老兵。虽然说他们名义上叫做‘民兵’,但实际上,却几乎每一年都在参与战斗。

    并且,仗着钢铁、火药与病菌的力量,他们百战百胜。

    如克里斯托弗少校这种老将,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因为宿醉而浪费战机的错误。

    孔乔斯东岸的埃尔帕索哨兵,也都是从小拿着猎枪在荒原上追亡逐北的少年,也断然不会出现因为害怕打雷就躲回屋子里休息这种弱智操作。

    战斗就是他们的职业,是他们的本能。

    愚蠢的军人只会出现在丰亨豫大的安逸王朝,或者腐败堕落的帝国末期。

    而此时的美利坚,咄咄逼人,野蛮向上。

    连美洲大陆荒原上的野草都是横着长的!

    想要指望这样的对手犯错,基本上不太可能——好吧,怒风从来没有指望过对手犯错,因为他的眼中不会有这么强大的对手!

    ……

    克里斯托弗连衣服都没有穿好,就跨上门外的骏马,跑上了高地。

    夜晚的滂沱大雨中,望远镜的能见度有限。

    但是一阵一阵的闪电照亮了河对岸的印第安人营地。

    “他们准备发动进攻了吗?”克里斯托弗问到。

    “不,少校,他们在准备逃跑!”跟上来的通讯兵准确的说出来自己的判断。

    “墨西哥人在干什么?”

    “暴雨之前,侦骑最后一次传来消息,墨西哥营地有一些混乱,但是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一场暴雨遮住了视线,也阻碍了情报的及时传递。

    此时,掌握这只孔乔斯东岸部队的内维尔-克罗基特并不在军中,克里斯托弗少校奉老克罗基特的命令,辅佐内维尔。

    在主帅不在的情况下,需要克里斯托弗少校独自做出决定了。

    是选择坐视不理,还是趁火打劫?

    前者无功无过,后者,胜负难料!

    “杰克,传我命令,步兵团十五分钟后渡河!”克里斯托弗只犹豫了十秒钟,便迅速的下达了命令。

    他获得的情报并不完整,所获得的授权也并不充分。

    但是,一个百战百胜的老兵,光是用鼻子闻也能闻到胜利的味道。

    “去告诉托勒密,五分钟之后,他的大炮必须砸烂印第安人的营地!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