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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黄色绒毛甲克,里面一件白色t恤,下面黑漆漆的紧身长裤,背后系着长长的吉他,双手随意的插在裤袋,目光平视着前方,充满了期待与彷徨。

    这就是现在的邱越民,每当夜幕降临,穿梭于喧哗热闹的夜市街,将才艺展现给大众的邱越民。

    这样的日子已过了几天,邱越民依然记得当他第一天来到这里,战战兢兢的面对陌生人请求唱歌时的那种难为情。也同样记得当他第一次开口便全心投入的那种激动。客人的掌声,客人的叫好,客人的钞票,客人的敬酒,便是邱越民最直接的收获。

    但在邱越民内心之中,他非常清楚,他所得到的并不仅仅只是这些。

    这些只是最表面的东西,还有一种让人升华的东西,叫着精神。

    每一个冷眼,磨练着邱越民的毅力;

    每一个嘲笑,激情着邱越民的成长;

    每一次拒绝,让邱越民更加渴望成功;

    每一次接受,让邱越民如获新生。

    这条高珊街要属常德市人气最旺的夜市街了,每到夜晚,各式各样的夜市馆便会灯光四起,在店门前摆满桌椅,做好挤满屋子的准备。

    烧烤、鸭霸王、香辣蟹、麻辣烫、铁板烧鱼

    每一个店面,都挤破了脑袋;每一个食物前,都围满了人群。对于高珊街的生意和人气,这样的形容绝对不夸张。

    这也是邱越民选择在这卖唱的原因。

    这不,那鸭霸王店面前的一桌上,一戴着眼睛的女人指着邱越民,对同伴说道:“看,快看,那唱歌的又来了,昨天我还点他唱过歌呢!”

    同伴也向邱越民望了一眼,道:“这些卖艺的唱歌好听吗?很闹人吧!”

    女人挤了挤眼睛,急忙道:“他可不一样啊,他唱的歌很好听!”

    “是吗?”同伴半信半疑,又朝邱越民望去,此时邱越明的身边,已经多了一个女人。

    说到这女人,也算是和邱越民有些缘份,居然和邱越民在同一天开始出来卖艺。那天俩人相遇,互相谦虚的要求指教,结果发现俩人都是新人,为了提胆,便经常合作为客人合唱。事实证明,这样的办法还是不错的。

    女人的名字叫安思漫,人如其名,除了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很安静,总是静静的在一角发呆,像是在思考某件事一般。

    安思漫的个头很小,小鼻子小眼睛小嘴巴,如果她站在邱越民的后面,那站在邱越民对面的人绝对看不见她。在邱越民心里,她就像是个小妹妹,尽管她只比邱越民小几个月。

    除了安思漫以外,邱越民不知道,还有几个人每天也像安思漫一样与他同行。只是他们的距离要远点,并且,他们只是在黑暗之中观察着邱越民,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他们的任务,便是保护邱越民的安全。

    邱越民万万想不到,他居然也会享受到被人暗中保护的待遇。

    “邱哥,你今天唱了几首歌了?”安思漫与邱越民同行,在人群中荡悠着。

    “我没记,不多不少吧!反正既不觉得累,也不觉得空闲。你呢,小安,生意怎么样?”

    “生意还算好,就是外面太吵,有好几个客人都闲我声音太小,唱了一半就不让唱了。”安思漫微微的嘟起小嘴,缩着眉头抱怨道:“其实他们点歌只是为了一个气氛嘛,有几个人会真正的听唱歌呀!”

    “不,你错了!”邱越民停下脚步,俯视着安思漫的眼睛,认真的说道:“客人们在这种环境下消遣,他们根本不需要你来为他制造气氛,他点你唱歌是真的想听你唱歌,而不是其它。我们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必须要用心的唱,不但是唱给客人听,也是唱给自己听。”

    安思漫愣了几秒,感觉到邱越民的严肃,微微的点了点头,低声道:“我知道了邱哥,我会认真对待唱歌的。”

    安思漫刚刚说完,旁边便传来一阵男人的声音:“来小姐,为咱们老大哥唱首歌!”

    安思漫心头一喜,急忙和呼唤她的那桌打着招呼。邱越民见状,向那桌人望了一眼,全是男的,有七八个,正与安思漫交谈。耸了耸身子,便向前走去寻找自己的客源。

    “先生,想听歌吗?或者送给你身边的这位小姐。”

    “小姐,点首歌吧!报纸上都说,音乐能帮助美容呢。”

    “这位老板,听首歌吧!回顾回顾您当年的豪情壮志。”

    邱越民一连问了好几桌,换来的都是别人的摇头和不理不睬。邱越民只是一笑代过,像这种情况已像家常便饭一般,好话都说了,别人既然不想听,还死皮赖脸的干嘛。虽然邱越民自认为脸皮很厚,鸡蛋在墙上撞不破,在他脸上一贴就破了,但他却不愿意将自己独特的厚脸皮用在唱歌上面。

    毕竟邱越民在心里高傲的说道:“不听我邱越民唱歌,那是你们的损失!”

    唱歌,需要的是真心!唱者真心唱,听者用心听。只有这样,才是一种意境。

    微微沮丧之际,那起先认出邱越民的眼睛妹忽然站起身,对邱越民直挥手,叫道:“这里,先生,我们要点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