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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离坐在真皮沙发上,看着周围房间的摆设,这里可比下面要气派多了,也不知道逗号是有什么办法弄到这个VIp房间的。

    有多气派呢,用古代老百姓形容皇帝的一句话,这里连脚下的地板都是金子铺的,也难怪这里没装灯,不然灯一开,光芒准晃的人眼睛都睁不开。

    夜离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眼睛放光,看见啥都要戳一下,没办法,穷的太久了,房子都是自己大舅哥买的呢。

    逗号则对这个丝毫不感兴趣,只是躺在沙发上一杯一杯的喝着酒,抱怨这里的酒淡的像水一样,根本称不上酒。

    白晓生和省略君乖乖的守在门口,只是一个是自愿,一个是被迫自愿。

    尼德霍格从背包里钻了出来,看着夜离这副样子,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翻了个白眼,吐槽道,“你个乡巴佬,真没见识,就这算气派,你知道我有一个朋友,也是一条龙,它的金银珠宝可比这多多了,摆满了整个山洞,每天趴在黄金上睡觉,也没有向你这样,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丢人嘞。”

    听着尼德霍格的话,夜离感觉哪里怪怪的,他很想问问尼德霍格那条龙是不是叫史矛革。

    “咚咚。”

    省略君敲了敲门走了进来,低着头,面颊通红,小声说道,“主人,刚才有人送了东西过来,说是送给您的礼物。”

    他双手托着托盘,托盘上是一双水晶鞋,像夜空中的星星那么闪耀,看不出任何瑕疵,让人很容易联想到童话故事中灰姑娘的水晶鞋。

    这个足以让大部分女生疯狂的水晶鞋,逗号却根本提不起半点兴趣,大概是因为她只是肉身是女性,灵魂是芬尼尔,是个男性。

    “这什么破酒,一点味道都没有,比白开水还淡。”逗号恼怒的将

    昂贵的红酒砸在了桌子上,这种酒对她都不喜欢,她更喜欢伏特加这种高纯度烈酒。

    对于省略君的汇报,她在意的不是那双水晶鞋,而是让对方说句主人竟然支支吾吾的。

    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指着省略君叫道,“你什么态度,让你叫个主人委屈你了吗?不服再打一场啊,谁怕谁孙子。”说着她甚至将袖子挽了起来,露出白皙似雪的手臂。

    她这副样子哪里像半个女生,洛基用这具容器给芬尼尔做容器简直暴殄天物。

    夜离在心里吐槽道,同时也对省略君报有同情,好好的一个斯拉夫猛男硬是被逗号打的憋屈的像个小姑娘似的,想起之前那个独当一面的省略君,心中更是憋屈不已。

    尼德霍格吃着东西,看了一眼省略君,吐槽道,“哪里来的小姑娘,小狼崽变性了,你也变性了?”

    省略君涨红了脸,但是又确确实实打不过逗号,他已经被对方按在地上锤了不下十遍了,如果自己敢反驳,他绝对敢保证逗号会在这里把自己按在地上摩擦一顿。

    他莫名开始敬佩其体内的提尔来,居然能跟这个逗号呆这么久还没有疯掉。

    “主……主人。”省略君鼓足了勇气,花费全部力气,终于将这两个字说了出来。

    “那这鞋子到底要不要?”

    “你想要的话就自己穿上,不想要直接把鞋子给我往他的脸上砸去,哪里来的白痴。”

    逗号不屑一顾的说道,省略君哦了一声,转身欲走,然而又听到逗号说道,“喂,你还有没有伏特加,这酒度数太低了,简直就是娘们喝的。”

    尼德霍格听到这笑了,吐槽道,“你现在不就是娘们吗?怎么?不服气?来打我,我可不怕你。”

    看着得意的尼德霍格,逗号强忍住怒火,不是他怕尼德霍格,而是尼德霍格是唯一一个不用诸神之匙也能在现实世界中使用神力的,她现在暂时还不是对手。

    她是狂,但还不是目中无人。

    她拍了拍桌子,向省略君呵斥道,“听到没有,把酒给我拿过来。”

    感谢老兄,省略君在心里对尼德霍格感激涕零,但还是乖乖的把自己身上最后两瓶伏特加递给了逗号。

    作为一位纯正的斯拉夫猛男以及嗜酒如命的酒鬼,身上带几瓶伏特加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就算再多也禁不起逗号这么造,他现在只剩下两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