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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江暮沉的车,我两眼一闭,任他乱开。

    江暮沉觉得好笑,“不问我去哪?”

    “你不是说送我回家?”

    江暮沉吊起眉毛,“我可没说送你回哪个家。”

    座椅有些挤,我伸手向后调了调,“方向盘在你手里,你说哪个就是哪个。总不是这个座位快和挡风玻璃挨上的姑娘的家。”

    “别冤枉我,”他闲散地仰了仰头,促狭地看着我,“十一区可没这说法。”

    我嗤笑一声,阖上了眼。

    车开了没一会就停了,我睁开眼,熟悉的景象让我第一时间回过头,“什么意思?”

    江暮沉懒懒地将头抵在方向盘上,眼里是掩不住的恶劣笑意,“送你回不是座位快和挡风玻璃挨上的姑娘的家。”

    我面无表情,“说人话。”

    “得,”他缓缓将头靠向椅背,“本来是有个局,刚刚陆野来消息他们家老头来抓他,临时散了。”

    我点了点头,利利落落地打开车门下车。

    “不请我上去歇歇?”

    我俯下身,让我笑意盈盈的脸完整地出现在他面前,

    “座位快和挡风玻璃挨上的那个家会请你上去歇一歇,没准还能歇到明天早上。”

    泡过热水澡,我边擦头发边看林情发过来的资料,匆匆一眼,心里大概有了底,将电脑合上放在床头。

    微信提示声响起,我迫不得已翻了个身摸到手机,是林情。

    “你丫别告我你走了。”

    我心情大好,调了个舒服的姿势慢悠悠地打字,“准备睡美容觉了。”

    “江暮沉没给你捞回来?”

    “忘告你了,江暮沉送我回来的。”

    “操了,腐败一夜情。”

    心满意足地退出聊天界面,我伸伸懒腰,沉沉睡去。

    在早上三次摁掉闹钟后,我实实在在没有给自己一丝开脱机会地又迟到了,不慌不忙地和losedomen里偶尔闪过的熟悉面孔打着招呼,最后悠闲地踏进会议室。不出所料,除了林情烟雾缭绕地叼着根烟盘在椅子上,其他人都黑着一张脸。

    我无奈地眯起一只眼睛,这群老固执对我的执着简直让我感动得痛哭流涕,对我长久以来惊天地泣鬼神的恶意大概源于哪次不小心打折了某一位的胳膊,又或许是某次醉酒将酒瓶子狠狠地摔在了他们腐朽的木头脑袋上,总之琐琐碎碎我已经记不大清也无法理解。当然,最大的原因虽然江暮沉无声勒令不准再提,我自己心里有数,从一开始,他们就对我无过去无背景的突然到来视作由内而腐烂最致命的危险源泉。

    他们说,我迟早会害死江暮沉。

    “什么事儿?”我半眯着眼打了个哈欠,没骨头一样熟练地瘫在沙发上。

    一个常年在看不惯我的老头子里拔得头筹却碍于江暮沉面子不敢动我的人脸瞬间又黑了一个度:“池小姐,你今晚要去临界点接货,这次的卖方臭名远扬,我们并没有过交手,我们需要谨慎。”

    “我知道啊,”我不耐烦地将手搭在脸上,有些疑惑,“就这事?我看过了,就是彻头彻尾的一个老赖,交货的顺利在于他不在于我们,以暴制暴是我们首选的策略。”

    林情公然在一旁笑出声来,这个笑声在这个场合显然没带给我好的影响,她掐灭烟头,微微抬眼瞥了我一眼,“我觉得行。”

    我皱了皱鼻子,不想再多浪费口舌在这,起身朝外走去,“没事我走了。”

    顿了顿,我又转回去食指曲起敲了敲桌面,指节与玻璃相碰发出清脆的响声:“如果每天火急火燎地召开会议只为了这些毫无意义的话题,叫我过来只为了当我面寻一个场合对我进行批判与抨击,那么我觉得你们这个组织也没什么存在下去的必要了。”

    “其实对我来讲,当我面骂和背着我骂的区别不大,而这个微小的区别还在你们是否想要心情舒畅的一天上。”

    场面霎时变得更加难看,我无所谓地努努嘴,往门外走去。

    林情弹了弹身上的烟灰,站起身跟过来,“等会儿,跟你一块。”

    “你也不怕得罪人。”出了门,林情闲闲散散地斜睨着我。

    被打扰的睡眠实在是不太能使人愉悦,我忍不住又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有些不理解地回视她,好像她说了什么奇怪的话:“他们看我不顺眼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林情咯咯直笑,“倒也是。”

    在江暮沉休息室舒舒服服地补了个觉,临近黄昏醒来又往losedomen晃了两圈,没有遇到江暮沉,他今天没来这边,我懒懒地撑着脑袋站在三楼看脚下的繁华,哼嗤两声,那个男人现在不一定游刃有余地在哪个宴席上骗着哪个政客的女儿。

    看了几圈场子顺便摸了几把牌,时间终于晃到天色落幕。夜色如浓稠的墨汁包裹吞噬整座城市,灯红酒绿的碎光点缀其中,连成瞩目的一片,似夜晚的破晓黎明却是引诱众人跃入的另一个深渊,陷其者迷。没人能否认墨城的夜,这个奢华糜烂城市的白昼像是为融入社会的伪装,虚伪脆弱,稍触即碎。暗夜才是墨城的主场,换言之,墨城没有白天。

    这是个衰败城市。

    擦拭干净的匕首在指尖把玩,简单利落的花纹顺着刀锋走向切出锋利的刃,识货的能看出来,匕首的整体走势都以不加掩饰的凶狠基调为主,是一把为鲜血而生的利器,由此不难推测出匕首主人的风格。

    我塞进耳机活动着脖颈走向后门,咔嚓咔嚓的骨节脆响带起一阵舒适的喟叹。端着甜品的服务生从身旁经过,我顿了顿,倒退两步,将脸凑近盘子,拈起一块草莓蛋糕,笑嘻嘻地抬头,“谢了。”

    losedomen后门处,几辆吉普已经等候多时,我三步两步跳上最前面的车,车队随机开动。

    奶油甜的发腻,我咽下最后一口草莓蛋糕,特意留住了顶端的整颗草莓,此刻与奶油糅合,是我最喜欢的味道,我砸了咂嘴,感叹着这么久没白忍。

    “这么爱吃甜,小心老了糖尿病。”驾驶座的林情目不斜视。

    嘴里没了东西闲的难受,我摸索着口袋,剥开了不知道哪一天放在口袋的棒棒糖,草莓的清甜在舌尖化开,我嬉皮笑脸地回道:“别咒我,瘫了还是得你养我嘛。”